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
后勤保卫处工作职责





一、后勤办工作职责


1、  在学院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学院各项政令在本部门的贯彻、执行和落实工作。


2、  注重员工的思想和文化建设;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,积极开展爱岗敬业活动;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;不断提高管理水平,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,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。


3、  负责学院食堂的供应工作,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;研究和掌握学生的饮食规律,安排并向学生提供营养丰富、价格合理的膳食品种。


4、  负责学院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,在做好安全、卫生等服务工作的同时,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文明宿舍的建设工作,为学生营造健康、温馨、舒适、安全的生活环境。


5、  负责学院公房的物业管理工作,为教学、实验、办公等提供优良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,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。


6、  负责学院水、电、气的保障和服务工作,负责水、电、木、瓦的房屋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,做好节能降耗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正常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求。


7、  负责学院校园环境的管理工作,做好校园的整洁、美化工作。


8、  根据学院的要求,做好其它方面的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。


二、保卫办工作职责


1、  保卫办在校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,依照法律、规章和高校的管理制度,对校园实施治安及安全管理。


2、  保卫办依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校园治安,防范、制止和协助处理对教职工和学生的不法侵害,维护校园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。


3、  做好动态信息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;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;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

4、  积极开展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、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
5、  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防止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,掌握校园内部治安动态,密切注视治安、刑事重点人口动态情况,协助公安机关办理、查处治安、刑事案件及民事纠纷调解等项工作。


6、  负责校园安全防范、校秩序管理,负责校门守卫和校园巡逻,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违法犯罪活动,加强校园内部交通管理,清理取缔无证经营摊点。


7、  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、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宣传和教育培训,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、更换、维护;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、建立消防档案,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,组织防火检查,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项工作。


8、  建立健全学院内部保卫工作制度,组织和督促学院内部各部门、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做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。


9、  负责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和身份证的发放工作。


10、 做好重大活动和专项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,完成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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